傳統工藝項目(刺繡)比賽實施方案
日期:2016-08-09 / 人氣: / 來源:未知
第四屆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博覽會傳統工藝項目(刺繡)比賽實施方案
為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推動振興中國傳統工藝,舉辦好2016年第四屆中國非遺博覽會,文化部非遺司擬在全國開展“第四屆中國非遺博覽會傳統工藝項目比賽”,其中,竹編和刺繡類兩個項目的比賽活動在成都舉行。為保證第四屆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博覽會傳統工藝項目(刺繡)比賽以及同期舉辦的第六屆“金針杯”蜀繡技能大賽的順利舉行,特制定第四屆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博覽會傳統工藝項目(刺繡)比賽實施方案。
一、大賽宗旨、主題和目標
宗旨:加強文化遺產保護、振興傳統工藝。
主題:創新產品,融入生活。
目標:第四屆中國非遺博覽會傳統工藝項目(刺繡)比賽(以下簡稱“刺繡大賽”) 旨在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激發社會公眾對非遺的關注,培育刺繡保護傳承的社會基礎;積極探索刺繡技藝傳承發展的新路徑,與時俱進,創新刺繡技藝和產品,推動刺繡技藝的生產性保護生活化傳承。
刺繡大賽的內容主要由“賽、展、演、賣、會”等五個部分構成:
1、賽。舉辦刺繡比賽,對參賽者攜帶來的代表性作品進行評比。
2、展。對參賽者的作品、邀請的省級及省級以上傳承人的作品和第六屆“金針杯”蜀繡技能大賽獲獎作品進行展示。
3、演。參賽者現場技藝展示。
4、賣。舉辦參賽者作品的現場拍賣會。
5、會。舉辦“刺繡技藝創新發展論壇”。
三、大賽時間、地點
(一)時間
大賽時間:2016年7月—9月。
決賽時間:2016年9月3日—4日。
(二)地點
四川省郫縣安靖鎮(蜀繡之鄉)蜀繡公園。
四、舉辦單位
(一)主辦單位
文化部非物質文化遺產司
四川省文化廳
(二)承辦單位
成都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四川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郫縣人民政府
(三)執行單位
成都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郫縣文旅體廣新局
郫縣安靖鎮人民政府
五、組織架構
為舉辦好這次比賽,在第四屆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博覽會傳統工藝項目比賽全國組委會下設成都賽場組委會。
(一)成都賽場組委會
主 任:唐 明(四川省文化廳副巡視員)
陳立志(成都市文廣新局副局長)
副主任:林 彤(四川省文化廳非遺處處長)
肖 瑤(崇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吳紅艷(郫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成 員:王 兮(四川省非遺保護中心主任)
王 健(成都市文廣新局宣管處處長)
張 擎(成都市文廣新局非遺處副處長)
蔡德明(成都市非遺保護中心主任)
陳 玲(崇州市文化體育旅游局局長)
蘭由玉(郫縣文旅體廣新局局長)
康 蓉(崇州市道明鎮鎮長)
李維東(郫縣安靖鎮鎮長)
成都賽場組委會下設刺繡大賽辦公室。
(二)刺繡大賽辦公室
主 任:蘭由玉(郫縣文旅體廣新局局長)
副主任:唐經緯(四川省非遺保護中心副主任)
鄭 智(成都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副主任)
劉興第(郫縣文旅體廣新局副局長)
葉樂強(郫縣安靖鎮人大副主席)
成 員:任宏偉(成都市文廣新局非遺處副調研員)
陳愛蓉(成都市非遺保護中心傳播部主任)
邱 紅(郫縣文旅體廣新局非遺科科長)
楊 敏(郫縣安靖鎮蜀繡辦主任)
沈子翔(成都市非遺保護中心傳播部副主任)
刺繡大賽辦公室設在郫縣文旅體廣新局。
六、賽制設計
(一)參賽對象
參賽項目:國家級刺繡項目
參賽人員:中國各地喜愛、從事中國傳統刺繡藝術創作的各界人士均可參加。
(二)參賽作品
參賽作品為手工制作,機器制作、批量生產的作品不得參賽。
(三)評選標準
評分采用百分制,由參賽者代表性作品和現場技藝展示兩部分組成:
1、個人代表作品(70分):藝術性(20分)、創作設計(20分)、技藝(20分)、作品美觀適用度(10分)。
2、現場技藝展示(30分):技藝難度(10分)、技藝熟練度(10分)、技藝細膩度(10分)。
(四)獎項設置
金獎5名;銀獎10名;銅獎15名。
(五)評審委員會組成
1、初賽階段評審委員會組成
設評委7名,由成都本地大師、專家組成:5名本地刺繡技藝代表性傳承人、工藝美術大師和2名刺繡技藝研究專家。
2、決賽階段評審委員會組成
設評委9名,由成都本地和外地大師、專家組成:1名本地刺繡技藝代表性傳承人和1名本地刺繡研究專家;5名外地刺繡技藝國家級傳承人、工藝美術大師和2名外地刺繡研究專家。
(六)公正人員組成
1、初賽階段公正人員2名:邀請公正機構的公正員2名組成。
2、決賽階段公正人員2名:邀請公正機構的公正員2名組成。
(七)邀請刺繡大師
邀請部分國家級、省級刺繡代表性傳承人參加刺繡大賽相關活動,展示其代表作、出席論壇。
七、賽事組織
(一)啟動階段(7月20日—8月22日)
刺繡大賽面向全國刺繡愛好者廣泛征集刺繡作品(不包括國家級和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工藝美術大師的作品)。刺繡大賽辦公室將通過平面媒體、網絡媒體進行信息發布、宣傳推廣。
1、報名只接受信函和電子郵件兩種方式。
報名聯系人:沈子翔;聯系電話:028-66323621,13908056015;郵箱:284303027@qq.com;地址:成都市錦江區大業路39號大業大廈8樓;郵編:610016。
2、參賽者在報名時須向成都賽區組委會刺繡大賽辦公室提交以下資料:
(1)第四屆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博覽會傳統工藝項目(刺繡)比賽參賽報名表;
(2)個人代表作品2件(照片);
(3)第四屆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博覽會傳統工藝項目(刺繡)比賽參賽者承諾書。
(二)初賽階段(8月23日—8月25日)
8月23日—8月25日,成都賽區組委會刺繡大賽辦公室組織專家對參賽者的個人信息進行審查,對參賽者提交的個人代表作品(照片)進行初評,評選出80名參賽者到成都參加決賽。
8月25日,成都賽場組委會刺繡大賽辦公室在文化部、四川省文化廳、成都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成都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和中國手藝網等網站公布參加決賽者名單。并告知決賽者在參賽時須攜帶個人創新創意代表作品2件、現場進行技藝展示的半成品以及所需的全套設備。
(三)決賽階段(9月3日—4日)
9月3日舉行決賽。流程為:
9:00 80位參賽選手(分為2組,每組40人)、2位督查人員、9名評委及邀請大師、領導等有關人員入場。
9:00—9:30 主持人介紹活動背景和意義,介紹評委、嘉賓、參賽人員等,介紹比賽規則,領導宣布活動開始。
9:30—12:00 第一組40位參賽者進行刺繡技藝現場展示。同時,評委對參賽者攜帶的參賽作品和現場技藝展示進行評分。
14:00—16:30 第二組40位參賽者進行刺繡技藝現場展示。同時,評委對參賽者攜帶的參賽作品和現場技藝展示進行評分。
16:30—17:30 統計名次結果,由督查人員宣讀比賽結果。獲得金獎的選手到山東參加2016年第四屆中國非遺博覽會。
八、主題論壇
9月4日9:00—11:30 舉辦“刺繡技藝創新發展論壇”。
出席人員:評委、邀請大師、參賽選手、有關領導等。
九、作品展覽
9月4日全天,在論壇地點舉辦參賽作品專題展覽。
十、作品拍賣
9月4日14:30—16:30 在論壇地點舉辦參賽作品專場拍賣會。
十一、宣傳推廣
主要在《中國文化報》《成都日報》《成都商報》等平面媒體和文化部、四川省文化廳、成都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成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才以及中國手藝網等網絡媒體進行信息發布、宣傳推廣。
宣傳推廣工作由成都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宣傳管理處負責。
十二、大賽效果
(一)傳播刺繡技藝非物質文化遺產,培育刺繡技藝的欣賞者、關注者;
(二)促進刺繡技藝交流互鑒;
(三)促進中國傳統手工藝的振興;
(四)擴大中國非遺博覽會的影響。
十三、決賽選手接待
成都賽場組委會負責到成都參加決賽選手的落地接待。
附件:1、國家級刺繡項目
2、第四屆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博覽會傳統工藝項目(刺繡)比賽征集規則
3、第四屆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博覽會傳統工藝項目(刺繡)比賽征集公告
4、第四屆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博覽會傳統工藝項目(刺繡)比賽評選規則
5、第四屆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博覽會傳統工藝項目(刺繡)比賽參賽報名表
6、第四屆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博覽會傳統工藝項目(刺繡)比賽參賽者承諾書
第四屆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博覽會
傳統工藝項目(刺繡)比賽成都賽場組委會
2016年7月13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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